【案件摘要】本案系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。原告小王经4S店销售小丁介绍,与A汽车销售公司签《二手车车辆买卖协议》付21.8万元,车辆却被案外人拖走、无法过户。小王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,以A、B汽车公司及小丁为被告诉请解除合同、返还购车款及利息。法院认定小王与A公司买卖关系有效、A公司根本违约,判解除合同、A公司返还21.8万及利息,B公司、小丁承担连带责任。适用法条: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关于合同解除、违约责任的规定。

一、案情回顾

买的二手车被拖走过户不了,买家常搜“二手车被拖走能退车款吗”“合同甲方和收款方不一致怎么办”“销售员私下收款谁担责”。2019年小王在4S店结识销售小丁,2020年7月想买二手车,小丁推荐一辆并拿出《二手车车辆买卖协议》,小王基于对小丁信任未细看即签字,当天付全款21.8万元。小王未注意合同甲方被替换成A汽车销售公司,收据收款方却是B汽车销售公司。交车后小王催促过户,小丁屡次食言。2023年3月车辆被自称权利人的物流公司拖走,小王才知三被告均非权利人、无法过户,合同目的无法实现。

二、案件焦点

  • 焦点一:小王与A公司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及是否违约。车辆被拖走、无法过户致合同目的落空。
  • 焦点二:合同解除后购车款是否应返还。A公司根本违约下的恢复原状责任。
  • 焦点三:小丁与B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。收款方与实际控制人责任认定。

三、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

原告诉称:小王主张虽与A公司签约,但与B公司、小丁亦存在事实合同关系,诉请解除三方二手车买卖合同、共同返还21.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、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。

被告(追诉方立场)辩称:A、B公司及小丁就合同主体、款项去向、是否已交付A公司各执一词,小丁称系根据推断认为张某系A公司员工。

恒略律师代理意见:熊斌蓉律师指出,小王与A公司签协议约定售车并三个月内过户,买卖关系合法有效;小王已付全款,A公司未依约交付及过户,且车辆因其他纠纷被拖走,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构成根本违约,起诉状送达日2023年11月21日合同解除。合同解除后A公司应退还购车款并支付利息。关于小丁与B公司:小丁收取购车款、B公司出具收据,二人均认可小丁实际经营B公司系实际控制人,却无证据证明款项已交付A公司,故B公司、小丁应对A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四、办案结果

法院采纳恒略律师意见:一、确认小王与A汽车销售公司2020年7月21日签订的《二手车车辆买卖协议》于2023年11月21日解除;二、A公司于七日内返还小王购车款21.8万元及利息(以21.8万元为基数,自2023年11月21日起按同期LPR计至付清);三、B汽车销售公司、小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诉讼费由三被告负担。

五、恒略律师提示

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(执业证号:11101202211410897,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)代理。购买二手车须核实合同甲方与收款方是否一致、车辆权属及能否过户,切勿轻信销售人员。签约前查明车辆权利状况,付款后及时办理过户;遇合同甲方与收据收款方不一致,可主张相关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
六、二手车买卖纠纷常见问题 FAQ

  1. Q:二手车被拖走能退车款吗?
    A:能。车辆被权利人拖走致无法过户、合同目的落空,卖家根本违约,可解除合同的返还购车款。
  2. Q:合同甲方和收款方不一致谁担责?
    A:签约方承担退款责任,收款方及实际控制人若无证据证明款项已交付签约方,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  3. Q:销售员私下收的钱能要回吗?
    A:能。销售员收取购车款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,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  4. Q:一直不过户怎么办?
    A:可催告并固定证据, seller屡次食言致目的落空的,可起诉解除合同退款。
  5. Q:买二手车要注意什么?
    A:核实车辆权属、违章及抵押状态,确认合同主体与收款方一致,及时办理过户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