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件摘要】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。马某、于某自2017年起共同向王某借款220万元用于经营,公司散伙后分别承诺偿还,其中马某出具借条承诺偿还1035000元,但仅于2022年1月30日还5000元利息后长期拖欠、拒接电话。王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维权。法院采信借条与银行交易记录,判决马某偿还借款本金1035000元及利息(按月息1.2%计)、并支付截至2021年末利息294800元。核心争议:借贷关系成立与利息主张。适用法律:《民法典》借款合同相关规定。
一、案情回顾
“欠钱的是大爷”、对方打了借条仍拒不还款,出借人常搜“大额借款不还怎么起诉”“借条加银行流水能胜诉吗”“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”“北京债权债务律师”。北京的王某借钱给马某、于某,经屡次催讨对方不仅拒不返还、后来连电话都不接。无奈之下王某决定起诉,并委托恒略律所王栋律师帮助维权。
原来,马某与于某系朋友,自2017年11月27日起共同向王某陆续借款共计22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。公司散伙后二人承诺分别偿还,其中马某偿还1035000元并出具借条;于某出具借条承诺偿还1165000元且按月还款,但马某仅于2022年1月30日偿还5000元利息,此后长期拖欠并拒绝接听王某电话。
二、案件焦点
- 焦点一:原被告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。借条与银行交易记录能否证明款项交付与借贷合意。
- 焦点二:已还款数额的认定。马某仅还5000元利息,余款应全额偿还。
- 焦点三:利息主张是否成立。按月息1.2%主张及已产生利息294800元是否应予支持。
三、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
原告诉称:王某主张马某偿还本金1035000元、利息294800元(以103.5万为基数的截至2021年末利息),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月息1.2%计付,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被告(马某)立场: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亦未答辩。
恒略律师代理意见:王栋律师认为原被告借款合法有效,原告已按约支付借款,被告未按约偿还构成违约、严重侵害原告权益,依法起诉有据;被告未举证已履行还款义务,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。
四、办案结果
一审法院对王栋律师提交的借条、银行交易记录真实性予以采信,认定原被告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,对被告仅偿还5000元利息的主张予以采信。依法判决: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5000元和利息(以1035000元为基数,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月息1.2%计至实际履行之日);并偿还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294800元。
五、恒略律师提示
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栋律师(执业证号:11101201910090334,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)代理。遇对方欠钱不还,务必保存转账记录、通话与聊天记录以证明借贷关系;及时起诉,对方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法院可缺席审理,拿到胜诉判决后仍可申请执行。
六、民间借贷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
- Q:大额借款只有借条没转账记录能赢吗?
A:借条结合银行流水、收条等形成证据链更为稳妥;仅有借条而款项交付存疑的,法院会综合审查。 - Q:民间借贷约定月息1.2%合法吗?
A:月息1.2%折合年利率14.4%,未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的,法院一般予以支持。 - Q:共同借款人中一人出具借条怎么追?
A:可依据各自出具的借条分别主张,明确各债务人对应金额与还款承诺。 - Q:对方失联拒接电话怎么起诉?
A:可凭留存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,法院公告或缺席送达后缺席审理判决。 - Q:胜诉后对方不付利息怎么办?
A:在申请执行时一并申请执行本金与利息,由法院强制执行。